教师职评迎来新变化,三个“取消”特别利好一线教师,关系教师切实利益
职称评审一直是老师们关心的问题,而职评的政策也在慢慢变化之中。随着老师们对于职称评审中一些条件的质疑,主管部门也在不断地修正文件。比如,原来评审一级或高级,都需要支教2年,现在改成了评高级职称需要支教,一级无需支教。这大大减轻了老师们的负担。而长久以来老师们最为质疑的还有几点:普通教师很难获得一定级别的荣誉怎么办?专心教学,而没有精力撰写论文怎么办?普通教师与管理人员竞争时,总是拼不过管理层怎么办?这些问题,都需要主管部门去思考,去完善。
眼看今年的职评工作又开始了,很多老师都在关注今年职评政策的变化。某地出台了关于职评政策的新文件,其中有几条“硬”规定,让老师们眼前一亮,不禁拍手较好。这就是山西省出台的《关于2021年度全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我们来看看有哪些利于普通一线教师的新规定。
一是取消奖励荣誉要求。文件要求从从今年起,取消正高级教师标准条件中对申报人奖励和荣誉要求。同时,继续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
二是取消论文课题要求。各级别职称申报、评审对乡村教师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的刚性要求。
三是取消管理人员评审。文件中强调,管理人员不得申报正高级职称。管理工作人员、校本课程和地方课程等非部基础课程目录所含学科的教学人员,均不得申报正高级教师。
大家看到没有,这三个方面,都是对普通的一线教师有利的。个人感觉,山西出台的教师职评评审新规,还是非常考虑一线教师的,这三个“取消”,应该是深得老师们的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