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涉及的一般是财产性权利的内容而不包括人身权利,拟定合同的过程中,单方行为不能构成合同关系,需要双方自愿,下面是大黑猫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营销合同优质6篇,感谢您的参阅。

营销合同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年月日签订:
(1)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2)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双方兹协定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合同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时间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无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第四条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职业发展规划的需要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三、工作时间
第五条工作时间:经双方协商,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对乙方整个团队的工作时间作如下要求:团队工作人员可实行轮休,但每日在工作场所内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每日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第六条乙方享有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并享有病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有薪假期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其后,甲方可能根据经营状况和乙方的工作表现进行调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低于本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月基本工资为元/月,按月支付。
2、乙方月基本薪资+提成(其中基本薪资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双方另行协商,提成包括固定提成+浮动提成+招商佣金)。
3、考虑到乙方工作的特殊性,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生活补助,每人每天补助伍元;
第八条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以发放工资最近的工作日前后进行支付。甲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税法和(或)税收规定,从乙方的工资、薪金所得中代扣代缴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九条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条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因乙方原因无法将个人社会保险关系转入的,双方特别约定按当地最低养保基金为标准参保。个人部分从本人月工资中扣出,公司缴纳部分由公司统一缴纳。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七、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八、保密资料
第十七条乙方必须遵守公司有关保密资料的规定,且同意盖章签署保密合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九、本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1、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各种客观因素;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4、甲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5、当有关法律条文发生变更,合同的有关条款将因法律条文的变更而自动变更。
十、本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条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十五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一、本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如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与甲方另签的其他协议(如培训协议)尚未到期,但随劳动合同的终止该协议亦自动终止。如乙方违约则应按协议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乙方离休、退休、退职、退养及死亡。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二、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甲方或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下义务,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十三、调解及仲裁
第二十九条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
第三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1、固定提成为3.0‰×当月该置业顾问的房屋销售额(该销售额以到甲方帐户上的实际金额为准);
2、浮动提成:‰ ×当月该置业顾问的房屋销售额(该销售额以到甲方帐户上的实际金额为准),当月该置业顾问签订《认购协议》的房屋建筑面积总和(即,成交业绩)
3、招商佣金:按当月该置业顾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商铺首年月租金之一倍计算招商佣金。"月租金"指租赁合同首年平均月租金,不含免租优惠期在内。
4、车位及铺面销售提成比例与住房一样;
5、业主更名时,公司将收取一定的费用,提成比例为规定所缴费用的20%。(公司指定的关系户不收取费用,故无提成)。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如与现行劳动法规和政策有冲突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规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年月日日期:20年月日
营销合同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公司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1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其位于********市********区*******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营销代理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现用名称,如项目名称有变,按新名称执行,以下简称“项目”)。
1.2、项目地址:********。
1.3、项目占地面积:净用地约 亩,(项目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
第二条、委托代理内容、范围、期限
2.1、代理内容: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的独家营销代理商,代理服务内容包括: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广告策划设计(具体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一)。
2.2、代理范围:甲方“**********”项目开发建设的所有住宅、商铺及车库。
2.3、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认可的项目封盘清算日或者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时。
第三条、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及佣金标准
3.1、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
本项目采用保底销售的方式,即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后,方予结算乙方的代理佣金和加价销售奖励。
3.2、乙方佣金范围
(1)、项目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费用。
(2)、项目广告策划、设计费用。
3.3、保底销售指标及乙方佣金收费标准
(1)、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2)、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3)、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4)、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收费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5)、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收取人民币*****万元(大写:壹佰玖拾万元)整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收取佣金。
3.4、加价销售奖励
(1)、住宅:双方约定项目住宅销售均价为*****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住宅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2)、商铺:双方约定项目商铺销售均价为:一层*****元/m、二至四层*****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商铺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4.1、乙方销售完成确认
客户签定购房合同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该房的销售,具备计算保底销售指标和计提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
4.2、乙方的.佣金支付办法
(1)、预付款:本合同签定后5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人民币伍万元(该定金作为乙方进场前的前期费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甲方再预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上述两笔预付款在结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时扣出。
(2)、项目佣金结算办法
a、项目实际销售金额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b、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写:*****)整;
c、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万元、但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人民币*****万元(大写:*****)整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3%结算佣金;
d、项目实际销售金额高于人民币*****万元、但低于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6%结算佣金;
e、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结算佣金。
(3)、项目佣金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4.3、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1)、项目加价销售奖励结算办法
a、甲方按下列计算公式对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进行结算:
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金额=(项目的实际销售金额-按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的金额)ⅹ40%;
b、若因甲方同意,对部分客户进行了特殊的价格优惠,在结算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时,该部分客户按原定的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
(2)、项目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4.4、客户违约
若客户签署购房相关协议并付款后悔约,客户已缴付的定金、违约金若作为赔偿甲方之罚金,乙方可获得该罚金的30%作为服务费;该服务费与乙方佣金同期结算。
4.5、项目总结算
在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或甲乙双方同意结束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对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进行总结算,甲方并在结算后10日内将应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万元;若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则超过部分房屋不管销售与否都计入乙方保底销售指标。
第五条、有关费用确认
5.1、乙方项目工作人员费用:
乙方在该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差旅和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广告推广费用:
(1)、项目所有广告的制作、安装、发布、维护、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2)、项目所有推广活动的组织、实施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5.3、项目售楼处费用:
项目售楼处的设计、建设、装修、家具费用、挂件、摆设、模型、设备(计算机、电话机、传真机、空调、复印机、饮水机等)、水、电安装费用、售楼处保安、保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项目售楼处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电话、传真、复印、上网、饮水、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5.4、除上述已明确的费用外,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
6.1、甲方之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日内,提供项目真实、完整的有关资料。
(2)、按照项目开发计划,按时保质保量进行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市政建设、项目环境园林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售楼部建设及装修和样板房建设及装修等。
(3)、审查、督促乙方的营销代理工作。
(4)、按照项目有关销售的合同、协议约定以及双方审定的销售工作计划,及时审核乙方销售的进程和销售业绩。
(5)、甲方负责对乙方因本项目对外发布的文书、函件的审查,项目销售的销售合同签章、开票、收款和办理项目销售的银行按揭、产权办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给甲方审查的与项目开发工作有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策划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报告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签署意见,逾期和没有签署意见则视为甲方已审查、认可。
(7)、甲方提供项目真实有效的项目开发五证并提供五证两照复印件在销售场所向客户明示;甲方提供销售项目有效的销售合同及合同有关的附件(包括补充条款、装修标准说明、配套设施说明、物业管理说明、房屋使用说明书、工程进度表等)作为该项目的销售法律文书。
(8)、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务费等。
(9)、甲方为乙方在销售现场免费提供办公场地。
6.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提供乙方项目组主要人员名单(不包括项目销售员名单),并根据项目的开发工作需要,随时进场开展工作。
(2)、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本合同“2.1、代理工作内容”中约定的乙方工作内容。
(3)、按照项目的开发和营销计划及时推进项目广告设计, 及时协助甲方组织项目推广、促销活动等,提供各阶段与销售工作相关的可执行方案。
(4)、乙方在工作中维护甲方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保证不将项目的各种创意、设计、策划作为案例不经过甲方允许公开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批准,不得超出甲方授权范围向客户许愿、承诺或对销售合同条款擅自修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现金和打白条(甲方委托除外)。
(8)、在销售实施至完成向业主交房的全过程中,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对项目的设计、质量、价格、以及对合同条款、物业管理等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9)、乙方负责销售现场的管理工作(包括对甲方派驻销售现场人员的管理)。
(10)、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授权范围内从事营销代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2)、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付款,除支付乙方应付款项外,并按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赔付超期付款的资金利息。
7.2、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 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
7.3、双方违约
如系双方违约,应根据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免责条款
8.1、若遇不可抗力影响乙方的代理工作,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顺延或者终止执行。
8.2、若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变更
9.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否则即为违约。
9.2、合同修改:
双方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载明。
9.3、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终止。
(2)、本合同执行完成时自然终止。
(3)、合同终止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
的法律、经济等事宜,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付清应付费用的除外。
(4)、合同变更: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责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和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的条款,如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应为无效,但无效部分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1.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关经济利益的事情,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和签收给对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 10 页,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营销合同篇3
发展商:(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建设物业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
甲方开发建设位于德庆xx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为实现优势互补,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该项目的销售策划工作,甲方负责策划评估,销售财务管理、合同契约管理,销售组织监督;乙方负责该项目销售策划、组织实施和现场管理,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第二条双方责任及权利
(一)甲方的责任及权利
1、该项目向社会公开发售前,为乙方提供办公地点及销售现场,提供有关物业销售工作的便利,负责协调乙方、承建商、物业管理公司、银行及中介机构等之间的工作关系。
2、负责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按现行国家房地产法律法规所规定对外销售所必需具备的政府批文及相关文件,确保乙方向认购者销售该项目单__元物业的合法有效。
3、负责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图纸、面积数据、建材设备和装修标准、《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等合同文本以及销售所需的各种宣传用品。
4、负责对销售现场进行包装(包括售楼部和示范单位的布臵及装饰、广告牌的修建、现场绿化与美观、道路平整等),提供现场售楼部及办公设备给乙方使用,并指派财务、保安、清洁等人员配合销售工作,有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5、负责审核乙方提供该项目销售策划方案,包括:推售套数、售楼价及付款办法、折扣比例等,客户群的甄选及推广工作进行中所制作的楼盘宣传资料,并监督乙方的具体执行工作,甲方对上述事务拥有最终权决定权。
6、负责审核乙方提供该项目的广告推广计划及协助安排媒介广告、展销会所需宣传资料和物品,并监督乙方具体执行。按经审批同意乙方提供的广告预算范围及标准承担相应的宣传、广告制作费用。
7、负责检查策划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提出调整意见。
8、保证该项目有关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确保乙方向认购者销售行为受合法有效,负责与有关部门办理该项目有关售楼、按揭、办证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
9、负责收取客户定金、房款及相关的房地产税费,负责安排与购房客户签订《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并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合同鉴证手续。负责指定按揭银行,协助购房客户办理按揭手续。甲方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办理上述事项,乙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10、负责监督乙方销售进度,并派员参加乙方定期周会。
11、在乙方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基础上,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12、甲方有权随时审核本项目的.销售情况,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销售资料,并在甲方监督和指导下统筹该项目的销售工作。
13、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只通过乙方代理出售该项目之住宅,避免销售程序紊乱及重复。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负责按期完成该项目的包装和推广计划,包括该项目的硬件配套、管理服务、销售计划及技巧、组织管理办法、风险规避建议。每月末
第三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销售情况总结及下月销售计划,确保策划方案有效实施和及时调整。
2、负责编制和设计及提交该项目的价格表、装修标准、付款方式、展览板、宣传单张、楼书、服务管理手册及认购书等所有的宣传资料;但必须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3、协助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负责整理和催促购房者提供签约所需的各项资料。
7、乙方销售人员须经培训后上岗,确保对甲方确认的《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内容条款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为客户提供销售物业所需的咨询及答疑;乙方负责项目售后服务跟进工作。
8、在代理销售过程中,乙方销售人员应注意个人形象,统一着装,维护甲方的市场声誉,坚持文明销售、礼貌待客,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对不符合条件或客户投诉意见较多的销售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9、根据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进行销售,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取得甲方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作个案处理。
10、负责举办定期周会,就销售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及问题及时向甲方汇报,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与监督。
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或全部完成该项目销售后,乙方不得泄露属于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
12、协调安排印制该项目的宣传资料和其他有关销售所需之资料文件,协调相关公司制作风格突出的高质素楼书、销售价单及其他宣传品,且在经甲方确认的宣传推广资料上印有“总代理:广州全景地产机构”的企业名称、地址及电话以利于开展该项目的销售工作。
第三条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期限:由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前全部完成该项目销售工作,本合同代理销售工作完毕之日止终止。如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仍未完成该项目物业销售工作,经甲方同意可延长合作期限,双方另行签订代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销售代理费标准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同意按成功售出销售总额(不含各项税费、手续费、服务费、杂费),按以下计提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甲方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缴交首期款后,乙方方可就该售出物业要求计提销售代理费。
1、如已成交的销售总额低于人民币(下同) 1000万元的,乙方按销售金额的
1.5%计提销售代理费。
2、如已成交的销售总额高于____万元,低于___万元的,该部分按
4、如已成交的销售总额高于_______万元的,超出部份按销售金额2%计提销售代理费。
备注:代理费的支付时间以当月实际销售的额度计提,即按月支付。
5、销售佣金提计及奖惩:
根据当前市场状况,每个季度甲乙双方协商设定一个均价__元,当合同到期或者销售完毕时,按实际总销售额均价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7:3分配,(如实际均价为20__元方,即超出的100__元有30__元是给乙方的)。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7个月内(售楼部装修好计起)的销售目标为___万,如果乙方完成的销售额不足目标的60%,甲方有权解约,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解约费(销售佣金除外)。
第五条销售代理费结算方式、垫付款及违约罚款的处理
1、签约额以认购书为准,代理费用结算以购房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交付首期楼款为准,每月的最后一天为结算日,在双方确认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本月销售代理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发票。
2、乙方代甲方垫支的任何费用,须事前获得甲方书面批准,甲方应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垫付费凭证之日起天内将垫付款返还给乙方;如所需款项较大,经甲方审批同意后可先向乙方拨款,乙方应提交相关的正式付款凭证给甲方。
3、如购房者交纳定金后违约,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没收定金,所没收客户的交定金甲、乙双方各占50%;如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并交付首期楼款后违约,按合同规定应收取的违约金及没收的款项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该物业的销售代理费;如购房者签约后要求转名、更换单位等所收取的手续费,甲、乙双方各占50%。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违约不将该项目交由乙方独家代理,或中途无故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大写)贰拾____万元整(100000.00),若乙方中途无故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大写)贰拾____万元整(100000.00)。
2、如甲方未能在双方约定期限内按本合同约定提交有关资料及履行各项义务,导致乙方推广计划延迟,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项目代理期顺延。
3、若甲方不按期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每延迟一天,甲方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各项销售代理方案或履行各项义务,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300__元天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销售进程中,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有关规定,随意承诺客户或作出与该项目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陈述等违法行为,导致客户投诉或要求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声誉及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终止双方合作关系。
第七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期满,双方决定不再续约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合同终止后的相关工作交接事宜。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有关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该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合同项下纠纷所产生的律师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营销合同篇4
甲方(被代理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以下称该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定义
1.1.代理销售,是指乙方依照订立的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乙方以房地产开发商的名义对外销售该项目项下房屋,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服务费的行为。
1.2.销售底价,是指本合同书中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一房一价表》中的对外最低销售价格。
1.3.销售溢价,是指在代理过程中超出了原确认的销售价格,超出部分的销售价格为溢价。
1.4.销售成交总金额,□是指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
□是指开发商与客户签订《认购书》中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
二、代理销售项目的概况
2.1.项目名称:(暂定名),本项目名称变更并不影响本合同之效力。
2.2.项目地址:位于省市区路。
2.3.项目类型:□普通住宅□别墅□商业□写字楼□其他。
2.4.乙方受托代理销售该项目,代理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批准的全部可售建筑面积共约平方米,其中可售住宅面积约平方米,可售商铺面积约平方米。具体详见甲方提供的价目表(即《一房一价表》)。
2.5.该项目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预售许可证等文件,甲方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乙方。
三、合作方式及期限
3.1.代理方式为分销代理销售。双方明确,甲方授权乙方为销售代理商负责代理销售该项目项下房屋。
3.2.代理销售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3.代理期限届满,双方视具体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声明和保证
4.1.甲方向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能力;
2)甲方保证该项目及项下房屋合法产权且权属清晰,具备合法的预售或销售条件,且完成相应上市预售或销售之相应手续,并应乙方要求将相关证明文件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乙方。
4.2.乙方向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代理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编:
1)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能力;
2)乙方应甲方要求将相关证明文件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甲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权利:
1)有权确定该项目宣传口径,审定对外发出的书面信息资料。
2)有权决定及调整该项目及项下房屋的单位售价。
3)有权决定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文本条款内容和补充条款的内容,并签署该合同。
4)有权收取购房定金、购房首付款等购房款项。
5)有权指定贷款银行。
6)有权监督乙方整个代理销售过程。
5.2.甲方义务:
1)制作物业模型、透视图、楼书、售楼处、样板房等供乙方在售楼时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
2)提供该项目的户型平面图、装修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等相关文件及宣传资料。
3)提供价目表(即《一房一价表》)。若销售信息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负责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的签订盖章和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产证办理等工作,并委派财务人员负责收取定金、房款及开具收据或购房发票。
5)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屋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或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所发生的法律风险、纠纷与赔偿和其他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6)据实确认乙方的代理销售业绩,并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权利:
1)本合同一经生效,乙方即成为经甲方授权的该项目的代理商,该项目项下房屋若成功销售,有权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收取代理服务费用。
2)处理该项目对外客户联络和安排相关销售业务,有权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及甲方认可的宣传口径下对客户进行销售推介工作。
6.2.乙方义务:
1)发布房源信息,寻找合适的购房者,尽力促进该项目销售。
2)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斡旋,协助甲方与购房者洽谈,促成交易。
3)协助甲方签署该项目的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并协助对购房合同条款向认购者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释。
4)按照甲方提供的该项目及项下房屋销售信息进行销售。乙方不得私自收取购房者任何形式的定金或房款。
5)对所介绍客户的成交价格及其它相关交易信息保密。
七、客户确认方式及有效期
7.1.客户的确认方式:
乙方推介或组织的客户且已产生购买意向的(即与开发商签订认购文件及交付定金),应由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客户共同签署《客户确认单》,即该客户视为乙方推介成功的客户。
7.2.客户的有效期:
本合同履行期内已经甲方确认的乙方介绍之客户依然有效,若该客户在履行期外最终成交购买该项目项下房屋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八、代理服务费及支付
8.1.双方约定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方式如下(合同委托销售期限内):
乙方销售完成标准为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甲方应依约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现金奖及佣金两部分组成,按套计算。
现金奖按每套房屋为________元计算。
佣金按照每套房屋的销售成交总金额的____%计算,即佣金=该套房屋的销售成交总金额×______%。
8.2.代理服务费支付条件:
1)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现金奖。
2)客户采用一次性付款的,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的全额佣金。
3)客户采用商业或组合贷款或分期付款的,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且首期房款(不低于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要求的首付比例)到达开发商账户后,当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的50%佣金;剩余50%佣金于客户办理完贷款手续并银行放款至开发商账户后支付至乙方。
8.3.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
1)代理服务费按月结算,即每月对上月内代理销售成功的房屋按照8.1、8.2标准结算。
2)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结算清单,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对结算清单进行审核,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提供代理服务费的发票;逾期不书面通知乙方的,视为对乙方提供的结算清单已审核确认。
3)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每期应付的代理服务费汇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4)甲、乙方各自按照国家的有关税收规定负担相关税费。
九、客户退房及购房违约的情况
1)若客户原因导致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终止或解除的,客户的定金被甲方没收或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违约金的50%作为代理服务费,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2)因甲方原因导致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终止或解除的,则视为乙方销售成功,甲方应按照第八条约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但是再次出售该套房屋的,乙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3)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终止或解除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则乙方不得收取代理服务费。
十、费用和奖励
1)客户看房的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根据乙方提供发票或凭据于产生后1个月内支付至乙方账户。
2)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本合同的变更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但双方应履行相关义务。若需续约的,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3)若乙方提前完成代理事项的,本合同自乙方完成代理事项并经甲方确认之日起终止。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办理书面解除手续。
5)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
a.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存在严重欺诈、隐瞒行为,足以影响甲方声誉和形象的;
b.乙方代理销售过程中非法向客户收取本合同约定之外的款项,足以影响甲方声誉和形象的。
6)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乙方可解除合同:
a.甲方不依约支付代理服务费用的;
b.该项目及项下房屋权属不清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不具备合法的预售或销售条件的。
7)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双方应在终止或解除之日起7日内结清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如逾期30日未支付,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支付应付代理服务费30%的违约金。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一方违反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不免除违约一方的赔偿责任。在本合同代理期内,若任何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按未销售物业销售底价确定的总金额的_______支付合同违约金。
4)任何一方对于在遇到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的条件下造成的延误或不能履约均可免责,但必须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减小损失并应向对方提供证明。
十三、授权代表及通知
13.1.授权代表及其职责
1)甲、乙双方确认以下地址及授权代表作为联系地址与收件人:
甲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凡需甲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任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确认书》、协议等乙方提交的文书,均由该授权代表协调、办理、签署。该授权代表签署的文书对甲方具有法律效力。甲方变更授权代表应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2)乙方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凡需乙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甲方提交的文书均由该授权代表协调、办理、签署。该授权代表签署的文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变更授权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13.2.通知
任何方发生联系地址变更都应当及时以挂号邮件方式通知对方,任何一方均应积极履行义务,变更方不通知对方造成相应后果的,变更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向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或通告,如以挂号邮件的方式寄往一方上述地址或变更后的地址,在寄出5个工作日后,将视为已送达收件人;如以快递的方式送达该等文件或通告,于投递快递当日将视为已送达收件人,于对方接到一方发出的变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该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为准。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文件或通告,送至该地址也视为已经送达。
十四、争议解决及其他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授权代表签署的须经公司追认。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与本合同所规定之内容相抵时,以补充协议所规定之内容为准。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十五、附件
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并理解和解释为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客户确认单》
附件二《一手佣金对账单》
附件三《一房一价表》
附件四甲乙方权利证明文件及项目营业执照、预售许可证
甲方:乙方:
20年月日20年月日
营销合同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项目
1-1 乙方为甲方提供在国际互联网搜索引擎及导航目录加注服务帮助乙方网站开展网上营销活动。
1-2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同意并理解了本合同及附件的有关内容。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根据自己意愿及参考乙方的建议选择中文或英文委托加注服务,并以相应的语言中文或英文确定所加注网站必须的以下2-2 至2-5 条款内容,关于内容的正确性合理性可事先向乙方咨询,该内容将作为乙方实施方案时的提交内容。
2-2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加注网页的网址为网址 url 填写全称如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加注网页的标题为:
网站标题:_______________
中文少于_________个汉字一般为公司名称最好包含关键字;英文少于_________字符即___________个左右英文单词。
2-4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加注网页的描述为:
网站描述:_______________
以一两句话进行简述中文少于__________个字尽量包含关键词,重要内容靠前放;英文少于____字符即____左右英文单词。
2-5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加注网页的关键词为:
关键词_____个关键词或词组每词至少含两字以逗号分隔,重要词靠前放英文少于____字符即_________左右英文单词,尽量包含关键词。
2-6 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进行加注网站的内容是真实有效的,不仅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而且在乙方加注期间其内容形式网页路径等不会发生显著的变化。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为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合同中所选的委托服务项目。
3-2 将方案实施的提交结果及时向甲方提供阶段报告。
3-3 按照所选服务项目对实施结果跟踪检查,并及时进行补充确保合理性有效性。
3-4 若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委托加注的网站长期不能被访问,网站实际内容与本合同中甲方确定的内容严重不符等情况而导致搜索引擎收录失败、排名靠后或被搜索引擎剔除,乙方将不负责此后果。
3-5 收取有关的费用。
3-6 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咨询。
第四条合同金额
本合同涉及如下的费用:
甲方____是/不是乙方的现有用户。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个中文网址加注服务。
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个英文网址,加注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以上,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在本合同签订之同时甲方将以上的全部款项支付乙方并将凭证传真至乙方。
第五条合同生效和服务保证
5-1 本合同为一次性服务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以较晚签定日期为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甲方所委托的服务内容,如果乙方在服务期限内,其中网址加注完成期限为______ 个月未能完成项目服务内容所规定的服务标准,乙方应按照相应服务内容中没有完成的`任务占总任务比例向甲方退还合同委托款。
5-2 乙方在收到甲方合同款项后开始进行服务操作,如果甲方未能及时缴纳合同款项,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六条不可抗力
6-1 因不可抗力或者由于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6-2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七条合同解释和争议解决
7-1 对本合同的解释应根据文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
7-2 在合同执
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7-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营销合同篇6
编号:渝房中介(_________)字[_________]第(_________)号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资质等级及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为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项目进行独家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委托代理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委托代理主要事项(选项打√)
□全程代理
□市场调研
□营销策划
□代理销售
第二条 委托代理项目的位置、面积
1、代理项目座落位置:_________;
2、代理项目总面积约为_________平方米(详见甲方提供的测绘面积表,附件一)
第三条 销售价格
1、销售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
2、合同所约定的销售房屋价格均价为_________元/㎡;乙方应按照与甲方所商定并经甲方签章认可的售楼价格(各房屋具体销售底价表、付款方式、折扣及本合同其他约定条款等)进行销售(详见附件二);
3、在实际销售中,如属溢价方式销售,在溢价范围内乙方有权折扣优惠,无需经甲方同意;如属甲方定价销售,乙方无权折扣优惠,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折扣优惠。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2、提供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商品房销售证书或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及施工图、分层平面图、面积测绘报告、户型图以及施工进度计划、项目材设及配置表等资料;
3、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综合验收时间及交房时间(详见附件三),项目在修建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按双方协商确定的计划,承担销售广告宣传费用以及相关资料制作费用(详见附件四广告宣传推广计划);
5、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审定售房合同、收款,办理售房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与房屋产权、国土等手续,落实购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7、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况必须书面告知乙方;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
8、提供装修好的售房部、配备售楼电话、必要的办公用品和购房直通车,承担售房部房租、水、电、电话等办公易耗品及车辆使用等费用;
9、可以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章;
10、作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11、负责按时支付乙方佣金及策划费;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中介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2、本合同签署后__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市场调查报告、营销策划案及营销实施计划给甲方审定,在甲方基本具备销售条件后,经甲方同意,在_________天内展开销售实际运作;
3、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计划(详见附件五),严格执行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详见附件六付款方式)。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5、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收任何售房款项,如遇特殊情况乙方代收客户房款,需在24小时内交付甲方,其它约定除外;
7、根据销售需要及市场需求,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基础上,溢价或涨价的幅度应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
8、协助甲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本合同约定销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销售均视为乙方完成;
9、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虚假按揭融资;
10、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1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和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12、约定承担的其它费用:_________
第六条 本项目广告宣传和活动推广费用(包括报刊、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展销会等),由甲方根据推广计划按以下项支付。
1、广告推广费用分别直接支付给新闻宣传单位和制作单位;
2、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七条 策划费及结算方式
前期市场调查、项目定位调研和项目营销策划费为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万元),本合同签定时甲方预付_________万元给乙方,余款甲方在乙方提交正式报告文本_____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若甲方对正式报告文本有异议,需在二日内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在日内整改完成,提交甲方,甲方二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可。
第八条 代理销售佣金按以下项方式计算
1、佣金=底价佣金+溢价奖励,其中:底价佣金=底价销售合同总金额×_________%,溢价奖励=(销售价-底价)×销售面积×_________%
2、佣金=(销售价-底价)×销售面积
3、佣金=销售合同实际金额的_________%
4、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 代理销售佣金结算方式
1、当甲方收到所签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时,视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按售房合同成交总额,依照本合同第八条分别计算佣金;
2、当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后即应按时结算佣金给予乙方,结算日为_________,甲方在结算当日可用转帐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提交收款票据。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1、若购房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质量、银行按揭、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则每超过一天按应付佣金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佣金支付时间超过三个月,视甲方违约,违约金为_________万元。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完全承担违约责任;
3、如甲方认可的销售费用开支不能及时到位,由此造成销售工作的停顿,后果由甲方承担;
4、开盘时间定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该项目不能按时开盘而引起的乙方前期准备工作顺延,顺延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天,否则甲方应支付乙方前期工作准备金_________万元整,并且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购房人,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购房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及预订款,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预订款以及其它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承销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如不能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策划工作进行销售,视乙方违约,违约金为_________万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在合同约定的代理销售范围内,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购房客户,须交乙方进行办理,售出房屋仍计入乙方销售总额中,并按合同约定结算佣金给乙方,如甲方用委托乙方销售的房屋进行抵债、抵偿、抵押、置换等,则视同为乙方销售,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十三条 正式销售时间为办好预售许可证时双方协商计算,三个月之内乙方销售房屋面积少于计划任务的_________%或销售额少于_________万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需结清乙方应得佣金;否则乙方有权销售至合同期满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销权。
第十四条 退房处理方式
1、甲方责任:乙方执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继续销售,乙方已收之佣金不再退还甲方,乙方再售该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责任: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若乙方无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超范围的受托代理,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期未满而中途终止时,在一年内甲方不得聘用未经乙方许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员。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
第十七条 合同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满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0天。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选项打√):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办证机构登记备案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