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线租赁合同7篇

时间:2025-07-12 作者:Bra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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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线租赁合同7篇

生产线租赁合同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凤县廊桥工程租赁搅拌站一事,经双方充分协调达成以下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搅拌站设备名称:兴立牌js500型混凝土搅拌机两台;自动配料机两台;水泥输送机两台。

二、租金:从设备出库后10个工作日起算租金,租金200.00元/日。

三、设备押金:乙方在合同签订后设备出库前一个工作日交押金5万元。

四、甲方责任:

1、提供正常使用设备、产品说明书、安装基础图。

2、负责指导乙方安装、调试。

3、在机械调试正常后交与乙方使用,以后故障乙方自理。

五、乙方责任:

1、每月5日前交付上个月租金。

2、按使用说明书正常检修、保养、使用;机械零件维修费用自理。

3、在使用过程中违章操作造成的机械损坏及安全事故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设备归还时,乙方应保证设备完好。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生效,设备归还租金付清自动解除。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产线租赁合同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大同煤矿集团公司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设备的基本情况

1、设备名称:采、掘、运各类生产设备(详见租赁设备清单)。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各型。数量:_________台(件)。

2、租赁设备的用途:煤矿生产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年租金_____________元,月租金_____________元。

租金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设备原值______________元,预计折旧年限_______年,______年折旧费__________元,加营业税、城建税、费附加.(租金的_______%)=______年租金,______年租金/12=______月租金。

2、租金支付期限:租金按______月支付,每月_______日前办理租金交付手续。

3、租金交付方式:集团公司财务部通过内部银行往来,转给____________公司财务部。____________公司应固定专人按时到集团公司结算。

第四条:设备的交付

1、租赁开始日按乙方从设备库领用设备领单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增加固定资产建帐之日算起。

2、甲乙双方应当在交付使用前,对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交付后在试运转期内产生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联系进行退换,正常运行后生产的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正式交付后不能正常使用造成乙方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

3、甲方在把设备交付给乙方使用时双方应对使用设备的数量进行清点填制租赁设备明细清单,双方当事人在租赁设备明细清单上签字盖章。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使用

1、乙方应按设备的用途使用。乙方不按设备的用途使用,对设备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设备。甲方解除合同后,不影响甲方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2、乙方应按设备合理的使用强度使用设备。乙方超强度使用设备或使用设备不当的,甲方有权调整增加租金,由此而给设备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应当按照设备在交付当时的原始状态使用,不得将所租单台设备解体而使用其中一部分。乙方违反该规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于解体设备而造成设备破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对确需改造使用的设备,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对设备进行改造,改造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租赁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设备在租赁期间,由乙方负责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修理费和相关税费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通知乙方。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第八条:租赁期满设备的返还和处置

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当保证设备现状是正常使用状态下的设备整体。乙方如继续使用,应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内通知甲方,双方可办理续租合同或甲乙双方协商可按设备净值办理购买手续。乙方如不续租也不购买,应在租期届满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把所租设备在租赁期满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返还给甲方。乙方不能返还设备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当事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租赁期全部总额的_______%承担。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不妨碍对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大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及《大同煤矿集团资产出租管理办法》执行,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二份,合同副本二份报董事会。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生产线租赁合同篇3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出租方: 安徽宝宏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方: 安徽鑫瑞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将下列机械设备出租给乙方使用。

1.数控浪板成型生产线(壹套)2.数控弧形板生产线(壹套)

3.剪板机(壹台)4.三辊卷板机(壹台)

5.喷砂抛丸机(壹台) 6.数控cnc自动切割机(壹台)

7.qc12k型数控剪板机(壹台) 8.u型成型机(贰台)

二、甲方于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发运给乙方。

三、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

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五、设备租赁期限为 五 年,租期甲方向乙方发运之日算起,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捌拾万元,分 拾 期交付,每期租赁金 捌万元,由甲方在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收取。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六、本合同一经签订不能撤销。

七、本合同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 壹佰壹拾万 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给乙方。

八、本合同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生产线租赁合同篇4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

4、工程层数及总高度: 层,总高 米。

第二条租赁机械及附件的名称、型号

1、名称:

2、型号:

3、数量: 台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塔吊进出场费(安装拆卸费) 元/台(不含税,此费用指正常安装拆卸费用,若施工现场或施工需要25吨以上汽车吊拆卸时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塔吊进场安装合格后,甲方付清进出场费。

2、塔吊 月租金 元/台(不含税,含机组人员工资),按月结算,不足一月按实际天数计算,租费 元/天。安装完毕后,由陕西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发证准许使用之日起为租金算起日,若因甲方资料不齐全导致不能备案检测或甲方因工程需要提前使用,则租费按实际使用日期开始计算。一次包死不做调整。

3、如甲方原因机械安装完成后15天内,未能检测或因故停用,租赁费用按机械安装

完成日至出场日计算,进出场费仍由甲方承担。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通知乙方安装机械,则乙方有权另行安排本机械的使用。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开工情况与乙方另行协商机械使用时期。

4、塔吊租金包含:机械的使用费、司机的工资、维修保养、保险等。

5、塔吊的进出场费包含:机械的运费、安装、拆卸、调试、政府部门部门检测验收费等。

若因甲方施工需要地下节做一次性预埋的须支付地下节成本 元,若甲方拆除塔机(地下节),爆破费用由甲方承担,在确保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可回收,则不计成本费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进场安装、拆卸时场地的“三通一平”,提供操作人员的住宿、饮食。(饮食费用乙方自理)。

2、甲方负责将动力电源接至基础边的电源箱内,满足塔吊的用电需要,电费甲方承担。

3、甲方负责塔吊的基础施工,乙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预埋件。制作基础所有费用甲方承担甲方负责基础的验收与维护,并将结果及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

4、机械进场前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建设部门要求的备案登记资料,由乙方申报建委,若甲方不提供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全所造成的监检部门的一切罚款,均由甲方承担。

5、机械进场后,甲方配合卸货,且做好保管。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塔吊的安装、顶升加节,顶升加节需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

6、机械运作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强行使用塔吊或甲方人员擅自使用操作塔吊。甲方违章指挥时,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甲方在工程完工前15日以书面通知乙方停机的确切时间,为拆机做好场地及出场道路畅通等工作,并办理机械租赁费的结算手续。

8、甲方如现场条件不满足拆机的要求或未按约定支付租赁费的,则视为机械正常工作,按天计取租赁费。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义务

1、塔吊安装由乙方负责,安装前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安装时的技术资料,甲方配合现场施工,乙方负责提供塔吊基础预埋及螺栓、附墙及技术资料。一次性预埋材料或钻孔由甲方负责。

2、机械进出场,乙方与甲方必须办理相关的出入库手续(清单附后)。

3、甲方未按时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时乙方有权停机,直到付清上月租金为止,停机期间月租金不变。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4、负责为所租赁的设备配备机组人员。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组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甲方进度要求必须加班。

5、机组人员密切配合,保证24小时正常施工,搞好优质服务

6、乙方应保证机械维修保养制度的落实,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使塔式起重机随时处于最佳性能状态。

9、下列情况造成的停机乙方仍收取台班费用:

a、社会停电(8小时以内)。

b、甲方要求的停机(在提前一周的通知情况下,根据停机时间长短,在半月之内不计租金,半月至1个月,按实际停用天数*783 元*30%计租金,一个月以上停机按实际停用天数* 元*50%计租金)。

c、政府部门规定的恶劣天气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停工

d、春节假期20天不计取月租金。超过20天,按正常收取月租金(如不放假则按实收费

10、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a、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对机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b、信号工要按照吊装要求指挥吊装,指挥失误造成的事故(损失)一律由甲方负责,司机禁止在无信号的情况下吊装,否则后果自负。

c、机械本身的损害及乙方机械操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害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六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定之日至所有款项付清为止,款项付清后合同自动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生产线租赁合同篇5

甲方(出租人):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租人):

甲方与乙方双方就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麻黄素提前生产线的生产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生产甘草提取物(甘草霜)事宜(包括:厂房和机器设备、生产工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互利共赢、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严格遵守。

第一条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

(后附清单)。

第二条租赁期限:一年期限, 20xx年 1月 1日起至 20xx年12 月 31日止。租期届满,如甲方仍需出租,乙方具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每年租金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元。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按年度支付;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全额支付第一年租金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元),乙方向甲方支付清第一年全额租金后7日之内甲方将生产线交付乙方。第二年租金乙方须于20xx年12月1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五条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入驻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后能正常生产,协调好原有工人与公司之间茅盾,乙方入驻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后用工有自主权,但在用工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选择使用原有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车间工人和后勤人员,人员数量由乙方决定。

第六条债权责任:至20xx年12月31日前的全部债权由甲方负责解决,自20xx年 1月 1日起涉及租赁生产线生产经营发生的所有债权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租赁期间不承担非乙方使用的原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人员、车间工人和后勤人员的用工工资和劳动社保等。

第七条乙方负责支付其在承租期内关系到的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的水费、电费、卫生费、所在与房屋租赁和生产经营相关的税收、管理费、维修费等所有生产经营支出。

第八条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的维修:承租期内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承租期届满时由乙方负责将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维修至原状并承担费用。租赁期间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在甲方厂区增加设施和增加生产线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届满增加的设施设备全部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乙方为自己经营之需,经甲方同意可以适度地对厂房和机器设备进行不改变主体结构和不构成建筑物物危险的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行为(但应征得甲方认可同意),租赁期届满,归出甲方所有。

第十条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厂房和机器设备转租他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风险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 元)。在经营生产中乙方应及时支付欠款和相关债务,否则,甲方可以扣留该保证金,租赁期届满,并经甲方核实无欠款及债务,租赁物合符出租交接时的原状后,应将保证金足额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 经营范围及责任: 乙方应当守法经营,不得使用租赁物从事违法经营。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乙方用于生产甘草提取物(甘草霜)。因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任何债务及其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并不仅仅限于劳务用工及其伤害事故所产生的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生产安全与消防安全: 乙方租赁生产经营期间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相关法规和制度。甲方有权检查和督促乙方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法规、制度的执行与落实情况,若存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落实或阻止乙方生产,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合理使用租赁物,保护租赁物及其所有设施的良好功能。本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在本合同期满之次日内将租赁物返还予甲方。若乙方需要继续租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租,但必须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的三十日内重新签订书面合同。续租期,租金另行商定。

第十四条合同期限内,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台风、国家的产业政策、重新规划及征拔占用等)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五条 以上合同条款,双方必须遵守。若其中一方违约,违约方除了必须承担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之外 ,还必须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元),同时,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司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联系的话: 联系的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生产线租赁合同篇6

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线租赁生产经营合同

甲方(出租人):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承租人):

甲方与乙方双方就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麻黄素提前生产线的生产经营权租赁给乙方生产甘草提取物(甘草霜)事宜(包括:厂房和机器设备、生产工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互利共赢、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严格遵守。

第一条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

(后附清单)。

第二条租赁期限:一年期限, 2015年 1月 1日起至 2016年12 月 31日止。租期届满,如甲方仍需出租,乙方具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租金: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每年租金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元。

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方式:租金按年度支付;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全额支付第一年租金人民币陆万元(¥60000.00元),乙方向甲方支付清第一年全额租金后7日之内甲方将生产线交付乙方。第二年租金乙方须于2015年12月1日前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五条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入驻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后能正常生产,协调好原有工人与公司之间茅盾,乙方入驻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后用工有自主权,但在用工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选择使用原有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员、车间工人和后勤人员,人员数量由乙方决定。

第六条债权责任:至2014年12月31日前的全部债权由甲方负责解决,自2015年 1月 1日起涉及租赁生产线生产经营发生的所有债权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租赁期间不承担非乙方使用的原甘肃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人员、车间工人和后勤人员的用工工资和劳动社保等。

第七条乙方负责支付其在承租期内关系到的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的水费、电

费、卫生费、所在与房屋租赁和生产经营相关的税收、管理费、维修费等所有生产经营支出。

第八条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的维修:承租期内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承租期届满时由乙方负责将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维修至原状并承担费用。租赁期间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在甲方厂区增加设施和增加生产线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届满增加的设施设备全部归甲方所有。

第九条乙方为自己经营之需,经甲方同意可以适度地对厂房和机器设备进行不改变主体结构和不构成建筑物物危险的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行为(但应征得甲方认可同意),租赁期届满,归出甲方所有。

第十条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厂房和机器设备转租他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风险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 元)。在经营生产中乙方应及时支付欠款和相关债务,否则,甲方可以扣留该保证金,租赁期届满,并经甲方核实无欠款及债务,租赁物合符出租交接时的原状后,应将保证金足额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 经营范围及责任: 乙方应当守法经营,不得使用租赁物从事违法经营。租赁厂房和机器设备乙方用于生产甘草提取物(甘草霜)。因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任何债务及其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并不仅仅限于劳务用工及其伤害事故所产生的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生产安全与消防安全: 乙方租赁生产经营期间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相关法规和制度。甲方有权检查和督促乙方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法规、制度的执行与落实情况,若存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落实或阻止乙方生产,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合理使用租赁物,保护租赁物及其所有设施的.良好功能。本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在本合同期满之次日内将租赁物返还予甲方。若乙方需要继续租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承租,但必须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的三十日内重新签订书面合同。续租期,租金另行商定。

第十四条合同期限内,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地震、台风、国家的产业政策、重新规划及征拔占用等)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五条 以上合同条款,双方必须遵守。若其中一方违约,违约方除了必须承担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之外 ,还必须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元),同时,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司天域生物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开户账号:

联系的话:联系的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生产线租赁合同篇7

湖北帝豪陶瓷有限公司

财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租赁事项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出租标的物

1.1甲方将位于甲方公司院内的 陶瓷生产线设备及相应的土地、厂房和配套设施(以下统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物明细详见附件清单)。

1.2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仅限于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

1.3本合同项下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在租赁期间由乙方全权管理、使用。

1.4乙方无权对甲方租赁物及乙方在租赁期间新增的厂房、设备等以抵押的方式向银行或其他单位、个人借贷,无权单方转租、处置租赁物。乙方如有特别需要用租赁物作短期抵押融资的,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作补充协议。

1.5 甲方将各生产线库存的产成品交由乙方代销,乙方每月按实际销售货款扣除%的销售费用后将货款返回给甲方,甲方也可以自己销售;甲方所剩下的原材料由乙方按成本价收

购,原材料款由乙方按个月分批付给甲方;甲方所剩下的五金配件由乙方先行领用,乙方每月按成本价结算给甲方。

1.6 乙方违反前述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 年。

即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三条:租赁费及支付方式

3.1租赁费标准按 万元/月,每年按10个月计算租赁费。

3.2租赁费以生产线正式投产日开始计算,但从租赁物移交日至正式投产日之间的时间原则上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根据甲方设备等的改造和新增时间需延长投产时间的,双方协商另作协议。

3.3租赁费按月缴纳:每线每月的实缴租赁费在次月的5日前缴纳,逾期每天按5%计算滞纳金。逾期达2个月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3.4租赁费不包括应缴税金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上缴的相关税费。但经甲方同意认可的相关费用或应由甲方缴纳但乙方已代缴的费用可在租赁费中扣减。

第四条:租赁物的交付使用、管理

4.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租赁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

4.2在租赁期间,乙方享有租赁物的使用权,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管理和定期不定期维护保养,管理和维护费用由乙方自行

承担。租赁期满,乙方按原交付清单交还租赁物给甲方。造成租赁物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租赁物正常使用损耗除外)。

4.3在租赁期间,乙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租赁物进行改造、扩建和新增设备及较大固定建筑物等,但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所需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再由乙方每月在上缴租金中按%扣除。经甲方同意所进行改造、扩建和新增设备及较大固定建筑物等,在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无条件移交给甲方,甲方不支付补偿费用。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按合同约定收取租赁费及收取代乙方缴纳、垫付的各种税费。

5.1.2积极创造内外部环境,为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调内部和外部的各项事务关系。但不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用或挪用乙方的财务资金,不得要求乙方提前支付租赁费。

5.1.3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的注册名称、注册商标、相关认证证书和行政公章等;协助乙方设立一个独立的对公财务账户交由乙方管理使用。

5.1.4为乙方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办公场所,招工、员工食宿、治安纠纷的调解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

5.1.5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安全生产、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在乙方违法经营和严重违反合同条款时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

5.2乙方的权利义务

5.2.1在国家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乙方安全生产,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独立承担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责任、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在租赁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税费、员工工资福利社保待遇、水电气费用、原材料、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各种事故赔偿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按生产需要以甲方名义招用员工,由乙方对招用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达到培训合格后,方能从事工作。乙方必须与招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将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送甲方备案。乙方必须依法为招用人员落实各项劳动及社会保险待遇并承担费用。在租赁期间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支持工会等组织开展活动,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拖欠其人员劳动及社会保险待遇,保证其人员不向甲方主张劳动及社会保险待遇,不闹事上访。

5.2.2必须按时足额上交甲方租赁费用。

5.2.3在租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环保法》、《税法》、《劳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生产、安全生产,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工作,并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环保、安全防范设施。同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2.4 在租赁期间建立独立的人、财、物、产、供、销等生产经营管理系统。有权拒绝甲方对生产经营活动、人事安排及财务收支的一切干涉。

5.2.5 在租赁期间,使用租赁物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水、电、气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月缴纳,逾期缴纳而引起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及其他人损失的,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若因甲方的债务纠纷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其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在租赁费中扣除,不足赔偿时,乙方有权变卖甲方的财物用于赔偿乙方的损失。

6.2 若因甲方的故意等原因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确认,在租赁费中扣除。

6.3若因乙方不按期交纳租赁费,除加收滞纳金外,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相应金额的产成品用于抵付租赁费。

6.4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应支付另一方不低于三个月租金的损失。

6.5若乙方不及时处理工伤事故或其他事故,不及时足额支付相关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伤待遇及事故费用,造成享受工资、福利工伤待遇的人员或事故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投诉、上访、闹事、仲裁、诉讼等方式)及其他行为造成甲方费用支出及损失的,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甲方追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给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费用、赔偿款、食宿费、交通费、处理事故人员的工资、差旅费用、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乙方无条件予以承担。

6.6若乙方不及时处理租赁期间的债务和税费等问题,导致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