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作文故事作文优秀6篇

时间:2023-12-27 作者:loser

现在作文是每个人成长历程的一本书,扉页上写满了青涩和成熟,通过写作文,我们可以增强我们的学习动力,因为写作是一个学习和提高的过程,大黑猫文档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我的作文故事作文优秀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我的作文故事作文优秀6篇

我的作文故事作文篇1

要说起我的读书故事,那还真是有一些故事。

从一年级开始,我就每周都要跑去图书馆。我喜欢的作家也有很多,比如杨红樱,伍美珍,曹文轩,黑柳彻子

我读书的速度很快,通常两三天就能啃完一本书,有时一本书看一遍不过瘾,我还会看第二、第三遍,每一遍都可以品尝出书中不同的滋味。

其实,刚开始我也不太喜欢读书。觉得读书枯燥,乏味,还不如出去跟朋友玩。直到妈妈和我说:读书特别有趣,不仅能从书里面学到有趣的知识,而且能开阔视野。要不然我们打个赌,你看完一本书,如果还不喜欢读书,那我以后也不会再逼你读书。但如果你喜欢上了读书,那你以后每本书都得认认真真读完。我当即就答应了。

于是,我试着读书。渐渐地,我就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跟着爱丽丝一起去梦游仙境,去看看沈石溪的动物世界,和唐僧一起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看梁山好汉惩恶扬善,跟尼尔斯一起去骑鹅旅行我跟妈妈说:原来读书这么有趣,为什么你不早点告诉我?妈妈只是笑着,摸摸我的头说:现在也不迟,你以后还可以慢慢读。

到了现在,我越发觉得读书有许多用处,我从那些著名作家的书里学到了许多的写作方法,丰富的课外知识也让我积累了许多的好词好句。这让我不再害怕每次的习作,反而更加期待写作文。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培根也说: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所以,同学们,为了让我们拥有更多的乐趣、光彩和才干,努力读书吧。

我的作文故事作文篇2

风,在耳边刮时,似乎也在为我而焦急。朵朵白云不时相撞,好像,内心在犹豫,在挣扎……——题记

这件事情,要告诉老师吗?告诉老师,会失去值日班长的荣誉称号吗?我会被老师批评吗?我会被同学嘲笑吗?

这些问题一连串的冒出来,串成了“羊肉串”,不过,一点儿也不“可口”!收买同学们,我们知道很不好。但是对手如此强劲,不能先下手为强?

我在心里暗暗为自己鼓励:“加油!你一定能行!”脚下的草儿挥舞着手,好似要替我去烦恼和犹豫,路边的树木摇晃着头,似乎在焦急的等待我的回答;花儿也在圭里一动不动,似乎我一说:“不!”字,花瓣就会立刻落光似的……

上学路上,一刻也没停过的思想斗争:说?还是不说?现在,我都快变成了“选择困难户”了!我又一次给自己加油。每跨一步,勇气、信心在减少,而每离学校近一点,就有越来越多的困难,恐惧在增加,脚步变得沉重无比……

糟糕!前面就是学校门口了!我本能的反应是停下脚步,可脚就是不停使唤,反而越来越快了!怎么办?怎么办?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一连做了好几个深呼吸。

“加油!加油!你一定可以做到的!”我小声说。这句话增加了我的自信心……

“加油!”我的内心在呼喊!就这样,我走进了老师办公室,将事情一五一十的告诉了老师。意外的是,老师并没有批评我!反而表扬了我。夸我敢于认错,也没有把我的职位让给别人。

我真高兴,因为,我战胜了心魔!战胜了自己!

这时,我才发现,对我来说,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我再次为自己鼓励:“加油!真是好样的!”

我的作文故事作文篇3

古训: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题记

家风家训,是一个家庭的主旋律,是一个家庭的中枢,更是一个家庭的根须。

记得我很小的时候,总是在听着妈妈讲故事中入睡。耳朵里听进去的有时是神话传说,有时是寓言童话,有时是儿歌诗词反正,妈妈的故事多姿多彩,千奇百怪,每个故事都会引起我的无限好奇和思考,启迪我的智慧,在我幼小的心灵开启了一扇窗,让我看到了一个更广阔有趣的世界。

长大了些,我便会自己阅读感兴趣的书籍。这时,姥爷的书房就成为了最吸引我的地方。于是,藏在书架里面的刘备、曹操、孙权、宋江、晁盖等一个个鲜活的形象,便在我心中的世界里活蹦乱跳了。就这样,随着时间不断的流逝,妈妈自小就埋进我心田的那颗对阅读充满好奇和兴趣的种子便萌芽了,如小树苗汲取了阳光雨露般不断生长,我对阅读的向往达到了如饥似渴的程度。即便在手机已经非常普及的今天,每当有闲适时光,我们一家人仍不会像时下的很多人那样沉浸在手机的世界中,而是会各自挑选一本喜爱的书,随处一卧,静心阅读,度过一段安静而又充实的美好时光

在我的家庭里,父母亲为我树立了读书的榜样!其实,不仅在读书方面,在珍惜时间,提高效率方面母亲更是给我率先垂范。古往今来,有多少警示我们努力读书,珍惜时光的的名言警句!如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如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又如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发方悔读书迟。妈妈就是一个懂得安排时间、处理时间的人。作为一家之主,她总把今日事今日毕挂在嘴边上,既时刻提醒自己,又时刻提醒家里的每一位成员,未雨绸缪,在做足打算之前,不轻易下手。在妈妈的熏陶渐染下,我虽不及她那般自律,却也习惯在做事之前打算一番。所以,在深夜回想时,我也能够对自己的一天满意,即使有遗憾,也会吸取教训,让明天的自己更好。

家规是尺,丈量着每一个人的心灵;家风是圃,孕育着每一个人的思想;家训是雨,滋润着每一个人的未来。一个家就是一个浓缩的国,一个国就是一个放大的家,而良好积极的家规家风,它会改变我们的生活,提升我们的素养,乃至成为优良的文化传统,在子孙后代中绵延不息

我的作文故事作文篇4

德伯里说:书籍是培育我们的良师,无须鞭笞和棍打,不用言语和训斥,不收学费,也不拘形式。题记

对于书,我从小就有着极深的情感。爸爸是文化馆馆长,他很早就教给我许多关于书的名言。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弥尔顿说:优秀的书籍是抚育杰出人才的珍贵乳汁,它作为人类财富保存下来,并为人类生活的进一步发展服务。

不过,我很反感有人把读书与命运扯到一起,甚至大言不惭地说读书就是为了封妻荫子、当名人做富翁,有时候还出上一两本拙劣之作高谈阔论,摆出一副要不是为了成名我才不读书学习的架势。

真是可笑至极!读书到底为了什么?或是不为任何原因,纯属消遣娱乐。有人搁着安静的图书馆不去,非要跑到熙熙攘攘的闹市,啃着馒头咸菜还掏出一本书摆出架势,一副我比你们都有种的神情。这种人纯粹是为了博得众人的关注,哗众取宠,无聊之极。还有一种人,倒是真的想读书,可就是读书的动机太龌龊,只要一拿起书,就先念上三遍我读书就是要超过某某某,否则誓不为人天打雷劈,好像每一次读书都是一场复仇行动,非得整出个名头来。这种人,活得实在太辛苦,领会不到书中的真谛也就算了,却把整个人搞得神经兮兮。

其实要读书,不一定非要出于什么目的,就好像婴儿见了母亲要吃奶,饿汉见了美食要流口水,疲惫的人见了床就想往上躺一样,似乎天经地义、顺理成章,无需繁复的道理,只是仅仅出于一种本能,或是说想,因为它能使你感到身体上的舒畅,但更多是精神上的满足与慰藉。

读书也是一样,王蒙说:我读书,只是因为它能使我快乐。读书的真谛恐怕正是如此。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睿智的人,一个有抱负、有思想的人,决不会把玩网络游戏当成快乐的源泉,而是把能愉悦自己灵魂的东西当成至宝,当成快乐。

当我读金庸的小说时,看到《天龙八部》中的萧峰,我总会心中一凛,好生敬仰;读到《射雕英雄传》中的郭靖,便感叹此人憨直可交为挚友;看到《鹿鼎记》中的韦小宝,总是忍俊不禁,哈哈大笑说一声这个韦小宝啊;读《三国演义》《水浒》感天地男儿本色;品《红楼梦》《西厢记》叹世间儿女柔情。

我喜欢漫步在不同时代、不同风格的作品中,与书中的每位人物神交,领悟每一位大师的博大精深,这就是我的乐趣。因为我确实从中感到快乐,也许你说我媚俗或是媚雅,那也无妨

我的作文故事作文篇5

随着时间的流逝,每个人都在一点一点的长大,也会一点一点的进步,学会承担更多的责任。大人有大人的责任,孩子也有孩子需要做的事。我想自己的事情自己独立完成,这样也是表示我在慢慢长大。

今年暑假的时候,爸爸妈妈带我去做了眼睛的全面检查,发现我的眼睛有点小问题,于是,爸爸妈妈联系了一家专业做恢复的机构,每天带我去做锻炼,慢慢的就有效果了。那个机构离我家有点远,每次妈妈都开车带我去,差不多路上要20多分钟的时间,周末的时候,奶奶回家了,我看妈妈又要照顾弟弟,还要安排时间带我去看眼睛,我觉得妈妈太辛苦了,心里想着要想个办法减轻点妈妈的负担。

我有一次在放学回家路上看到市内的公交站,发现有一个303公交车正好在我家小区门口,可以到做视力恢复的地方,于是,我跟妈妈说,以后周末我都自己坐公交去看眼睛,开始妈妈不同意,担心不安全。有一个周末,妈妈拧不过我,就陪我坐公交去看眼睛,妈妈觉得我一路上的表现都像大孩子了,后来就放心我周末自己坐公交车出行去看眼睛了,妈妈也不必那么辛苦了。

通过这件事情,妈妈总说我长大了。其实,我觉得成长约过程就是在不同的时期要做不同的事情,要我们独立完成的事情会越来越多,所以,从小事做起,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完成。

我的作文故事作文篇6

科技楼那儿开了一家新华书店。

开业的第一天,同学几人趁着午休前的一段空闲跑去逛书店。店里,装修气味之外的,是久违的书香。我们在书架下流连、徘徊,我的心痒痒的,好像不买本书都不好意思离开。脚边的《百年孤独》吸引住我的视线。对它垂涎已久的我把它买了下来。

当天中午,数学自习过后,从不睡午觉的我翻开了新书,一看,就陷了进去。我好像打开了一扇新的门,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人才是小说的核心,书中的情节、故事都围绕着人物,“所有的事在同一时刻发生。”铃声响起,我才被拉回现实。

和《百年孤独》差不多同时来临的,是分科考试的迫近。

但沉浸于书中的我,与现实的距离已被拉远了。匆忙地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我就扎进书中人的喜怒哀乐。考试、成绩、复习、离别,通通忽视掉。分科前最后一次班会课,准备选文科的同学在讲台上声泪俱下时,我只关心着奥雷里亚诺上校的几十次起义。星期六的自习,我将它用作阅读时间。

“月考倒计时,一天”,空调上的小黑板向我强调道,一遍又一遍。

我出神地凝视着小黑板。书翻到了最后一页。“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马孔多,那个虚幻的小镇被永远地抹去了。考试的压力,分科的离愁别绪爆发着奔腾着涌上心头,淹没了我。

考试终于结束了。大家已经在忙着道别,忙着关心分科的政策,忙着放元旦假。我缩在角落的座位里,忙着写明信片,手边摞着一沓别人给我的,放在那本《百年孤独》上。

新同学来了。晚自习,大家轮流自我介绍。我望着讲台,听着,却又没有在听。一只手摩挲着那本旧书的封面,感受着棉纸的质感,回忆着过去生活的点滴。

轮到我了。我站上讲台,在开学时的台词中补上一句“喜欢马尔克斯,刚看完《百年孤独》。”我瞟了眼桌上的书,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