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为了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要求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这里面有个概念要搞清楚,就是“工资”究竟指的是哪些?基本工资?全部收入?其他,这一条在部官网的一次答记者问中已经有了明确的回答。就拿一次性奖励工资来说,这一部分不属于基本工资,属于年底一次性发放的奖金,公务员是有的,那么老师有没有?答案是“有”。而且国家要求建立联动机制,也就是说公务员涨工资,当地教师就跟着涨。因此,在实现了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的地区,教师的幸福指数还是比较高的。
今天我们来说的就是安徽教师的工资问题。我们都知道,安徽很多地方的教师已经基本实现了国家规定的教师工资政策,拿钱和当地的公务员水平持平,实现了“不低于”。但是,有一个问题就是,同为安徽,不同地区之间的教师工资却很有差别,而且差别还不小,这就引起了很多老师的议论。这不,太和县的一位老师在网上发帖称,这里的教师一次性奖励过低,是全安徽最低的,希望能够得到改善。
据这位老师反映,在安徽省实现了教师工资政策的地区,一次性奖励的差别巨大,大到什么程度呢?我们看看这些数据:皖南普遍5万以上,芜湖7.2万,六安各区4.7万、各县3.6万,安庆6万,合肥最多大约有8、9万,低一点的有颍上2.3万,阜南2.4万,界首2.9万。只有太和县,一直只有2万,没有涨过。这位老师发帖是希望能重视这件事,逐步提高太和县的教师一次性奖励工资,缩小地区之间的差异。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同为一个省,地区之间工资的差异还是很大的,大到相差好几万的样子。这确实让老师们难以理解。对此,政府的解释是财政困难导致的。有人针对此事,认为老师有了一次性奖励还要提高,有2万元已经很不错了,还要提高,这是不是有点过分?还要些地区没有一次性奖励呢!其实,对于教师来说,我们希望各地都能实现教师工资政策,然后在可能的情况下逐步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毕竟教师教书育人,提高待遇是应该的。